平放在桌上的墙板样品,与墙灯旁边竖起来的同一块样品,会出现不同阴影。光从另一侧过来,有的面被强调,有的凹槽则可能不再明显。

这会影响特色墙的选择。好看的照片只记录了当时的一种照明,不能代表安装后所有观看条件。
比实际肌理,不比两张灯光不同的照片
三维几何竹材墙板采用多面立体造型;三维波浪竹材墙板采用细密流动沟槽。它们的英文设计说明分别描述了方向光和掠射光下的肌理变化。
比较时应使用拟选纹理和表面的实物样板,记录样板比例与方向。小样能帮助比较表面效果,但不能证明整面重复铺设后的完整观感。
把照明条件写清楚
请负责照明的人说明需要评审的灯位和光线方向。除展示时刻意安排的光,也要看正常室内照明条件。
受日光影响的墙面,应记录观察时的条件。某个晴天时段的照片,不能变成全天相同效果的承诺。灯位尚未确定时,依赖该灯位的外观结论应保留为待确认。
从人实际看到墙的位置比较
| 观看位置 | 主要看什么 | 记录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房间另一侧 | 整体纹理是否太强或太弱 | 站位和照明条件 |
| 沿墙经过 | 斜向观看时光影如何变化 | 行进方向与板面方向 |
| 近距离 | 凹槽、边缘和竹材纹理 | 样板编号与表面参考 |
| 预定视觉中心 | 与家具、标识或艺术品的关系 | 希望哪个对象先被注意到 |
接待台背后可能需要安静的背景;另一面墙则可能希望肌理成为主角。先说明目的,再判断哪个样板更合适,不只比较哪个更醒目。
照片辅助沟通,实物负责对照
拍照时记录样板、方向、灯光设置和视角。比较两个方案时尽量维持相同条件。曝光更亮、镜头更近,也能让纹理显得更强,却不意味着构造更好。
保留批准的实物参考及约定外观范围。屏幕照片不能代替可追溯样板。表面或立体深度改变后,需要重看受影响的条件。
光影好看不等于性能已经确认
这类比较不证明吸声、防火、防潮或照明效率。相应要求需要单独证据;墙板排版、基层、固定和电气安装仍由各自责任方确认。
提交立体墙板需求时,请附纹理方向、表面参考、重要视角和照明方案。最终板材构造及外观批准范围,应在整墙订购前明确记录。